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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二百四十余科研院所转制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7月1日前完成交接并开始按新体制运行
2000-02-29 来源:光明日报 金振蓉 我有话说

本报讯今年年初,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首家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回企业法人执照,实现了由事业单位向科技企业的转变。这一行动标志着我国242个科研机构由事业单位转为企业的改革进入了实质性操作阶段,也标志着我国科技体制改革进入了总体推进阶段。

去年5月,国家下发了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242个科研机构转制的通知,其转制方案为131个科研机构进入企业(集团),40个科研机构转为科技企业并实行属地化管理,18个科研机构转为中介机构,24个科研机构并入高校或划转其他部门及撤销,29个科研机构合并为12个中央直属大型科技企业。通知要求这242个科研机构在7月1日前完成交接工作并开始按新的管理体制运行。

据科技部有关人士介绍,这242个科研机构都是我国科研力量的主力,承担着行业科研的重要职能,这次改革涉及到十几万人,对我国科技领域的影响十分重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科技体制改革一直在“小步快跑”,为了解决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问题,各地都探索了许多做法,诸如科研机构进入企业,企业与科研机构联合,但像242个科研机构整体的转制行动,在我国尚属首次,它使我国的科技体制改革上升到构建国家创新体系的层次。

当今世界,高技术产业迅猛发展,深刻影响着各国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各个方面。从国外情况看,企业已经成为研究开发活动的主体,科技人员的80%以上在企业。如美国的朗迅公司贝尔实验室、IBM、摩托罗拉、杜邦、通用等大公司的科研机构,科研人员都达几千人。

我国的科技体制是在新中国建国之初,沿用前苏联的计划体制模式而建立的。科技与经济分属两个独立的系统运行。改革开放至今,这一状况有所改变,但“两张皮”问题仍十分严重。我国现在有5000多个科研机构,集中了我国主要的科技力量,但由于体制的问题,这些研究机构的科研活动游离于企业这个市场竞争主体之外,而作为市场竞争主体的企业,研究开发力量却成为薄弱环节,这一状况制约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提高。因此,加速科技产业化,成为当前科技体制改革面临的重要任务。

据介绍,目前,我国很多科研机构实行的是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这种体制对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并未从根本上解决科技与经济脱节的问题。特别是不少科研机构的力量越来越分散,课题越做越小,使得这种管理体制不能适应科技产业化的要求。这次的改革,就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改制,即从过去的事业运行机制转变为企业经营机制,过去的科研机构,现在真正成为科技企业。

据有关方面介绍,经过十几年的改革,这些即将改制的科研机构的事业费已削减了80%,收入的90%已来自市场,这次的转制改革,对200多家科研机构来说,可说是“水到渠成”。去年下半年,这些科研机构都进行了交接工作,到目前已基本完成,今年都将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据有关人士透露,242家科研机构的改制只是整个科技体制改革的“先行一步”。今年,我国技术开发类机构绝大部分将转为企业或进入企业,社会公益类机构也要大幅度精简、调整,能够产业化的,要转为企业或进入企业,国家只对少数机构继续支持。今后,国家将对基础研究和战略高技术研究给予重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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